高校后勤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安全工作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起草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组织中心与校区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签订。
2.每年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活动。
3.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后勤安全管理办法》,对各校区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校区各单位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安全工作流程、安全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工作责任的完善及落实情况,对有问题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校区各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或组织相关安全检查、培训等方面工作。
(二)校区各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
2.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各层级、各重点部位安全工作责任人、安全工作内容和安全工作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3.加强本单位安全工作,完善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及时排查和处理工作中的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4.当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工作流程
(一)后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流程
1.后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中心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
2.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
3.对于“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集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理后报学院。
(二)校区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流程
1.确定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各单位根据所管辖业务及地理范围确定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包括劳动生产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车辆安全、工程施工安全、学生住宿安全、物资财产安全、员工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建(构)筑物及室内外设施安全等。
2.安全自查
各单位按照确定的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分类
校区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根据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结果、各项安全检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评,确认隐患治理项目,按照治理周期、投入资金、管理及实施级别进行分类。
4.隐患治理
(1)各单位根据安全隐患分类结果编制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表,分级立项。
(2)项目立项后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护。将处理结果报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3)对于校区各单位自身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将整改结果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流程
附件二:校区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流程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