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大党学字【2021】16号)要求,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以及《矿业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我院于近期组织全院各班级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各班级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人员的情况和材料有不真实之处,可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院对反映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期:2021年9月17日-9月19日
联系电话:0471-3600218(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0471-3600792 (团学工作办公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