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内财教〔2013〕178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和学院《2022年矿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等相关文件,我院于近期组织评审2021-2022学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1(矿业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和附件2(矿业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人员的情况和材料有不真实之处,可向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院对反映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852087712
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