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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13日 09:46 教务处 点击:[]

内工大 教发字20216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办法》(校发〔202050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遵循“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性评价的工作原则,以促进“学生学习与发展”为目标,以学生学习成果为依据,科学、准确、客观的评价各教学环节质量。

二、工作模式

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简称质工委)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在全校范围内聘请专家,组成专项工作评价专家组,开展工作。

 

三、工作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本学期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针对本学期课程教学、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实践等环节组织开展专项评价工作。二是针对上学期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各环节中评价结果为“待改进”项,开展专项跟踪、督导与再评价。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成立专项工作评价专家组(第5教学周)

1.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项工作评价专家组。

(二)专家培训(第5教学周)

学校针对评价工作内涵、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统一对评价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

(三)确定评价范围(第5教学周)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按本单位本学期开设课程门次5%的比例报送参评课程。

2.评价专家组按照5%的比例抽取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开展评价工作。

3.根据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工作实际情况,试点抽查开展实习实践教学环节评价工作。

4.上学期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各环节中评价结果为“待改进”项,自动进入专项跟踪、督导与再评价范围。

(四)开展评价工作

1.评价专家可通过但不限于以下途径收集课程教学环节质量信息,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第6教学周至下学期第1教学周)

1)查阅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设计等教学文档。

2)现场听课,评价课堂教学。

3)查阅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

4)查阅学生课程考核(含过程性考核)存档材料。

5)组织教师、学生等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

2.评价专家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校发〔202069号)文件精神,可通过但不限于以下途径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质量信息,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第6-16教学周)

1)查阅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等教学文档。

2)查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设计图纸等考核材料。

3)抽查指导教师在选题、文献阅读、实验设计、观察记录、数据处理、资料整理、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指导情况。

4)组织教师、校友、企业代表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

3.评价专家可通过但不限于以下途径收集实习实践环节质量信息,开展实习实践质量评价。(第3-6教学周)

1)查阅实习课程标准、指导书(指导指南)等教学文档。

2)观摩考查实习课程现场。

3)查阅学生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考核材料。

4)查阅实习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5)组织教师、学生、校友、企业代表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

4.针对上学期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各环节中评价结果为“待改进”项,评审专家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跟踪、督导与再评价。(第6-16教学周)

(五)评价结果确定与反馈

1.评价专家组将各项工作评价结果汇总后提交质工委审议,质工委审议后给出最终评价结果,并向各单位反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包含评价结论和改进建议两方面。

2.评价结果为待改进项,直接进入下一轮复评名单。

(六)持续改进

1.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价反馈意见制定本单位持续改进方案。

2.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系、部和教师的持续改进工作的指导、跟踪及评价工作。

3.评价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并为教学单位评价结果的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咨询、指导与再评价。

四、其他

1.校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技艺大赛获奖者中主讲教师的参赛课程,自获得相关奖励之日起算,两个评价周期内免于课程评价。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及校教学质量奖获得者参评时所承担课程,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荣誉之日起算,两个评价周期内免于课程评价。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工作安排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位任课教师。各教学单位在遴选课程时要综合考虑课程性质、任课教师、学生年级、专业等因素,在4学年的评价周期内确保各教学单位所开设课程和任课教师的全覆盖。

请各教学单位于第五教学周周二(330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参加初评课程信息登记表(附件)反馈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lgl@imut.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明德楼315室。

联系人:田彩玲   电话:6577309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初评课程信息登记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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