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4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办法》的整体要求,本学期在开展常规教学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遵循“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以促进“学生学习与发展”为目标,以学生学习成果为依据,科学、准确、客观的评价各教学环节质量。
二、工作模式
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在全校范围内聘请专家,组成专项工作评价专家组,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简称质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内容
根据我校实际工作要求,针对本学期课程教学环节,上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和教学档案材料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评价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成立评价专家组(第1-2教学周)
1.组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专家库,质工委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项工作评价专家组。
(二)专家培训(第2-3教学周)
学校针对评价工作内涵、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统一对评价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
(三)确定评价范围(第3-4教学周)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按本单位本学期开设课程门次5%的比例报送参评课程。
2.评价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每个教学单位按照5%的比例抽调毕业设计(论文)开展评价。
3.结合工程教育认证工作需要,开展支撑认证受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课程(包括专业课、公共课等全部课程)教学档案材料的专项评价工作。
(四)开展评价工作
1.评价专家可通过但不限于以下途径收集课程教学环节质量信息,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第5教学周至下学期第1教学周)
(1)审查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设计等教学文档。
(2)专家课堂教学评价,查阅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
(3)查阅学生课程考核(含过程性)存档材料。
(4)组织教师、学生等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
2.评价专家可通过但不限于以下途径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质量信息,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第5-8教学周)
(1)审阅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评分表等教学文档。
(2)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设计图纸等考核材料。
(3)组织教师、校友、企业代表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
3.评价专家组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内部评价机制建设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对认证受理专业所涉及的全部课程档案材料进行评价(第5-10教学周)。
(五)评价结果确定与反馈
1.评价专家组将各项工作初评结果汇总后提交质工委审议,质工委审议后给出最终评价结果。
2.质工委以书面评价报告的形式向各单位反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包含评价结论和改进建议两方面。
3.评价结果为待改进的课程直接进入下一轮复评课程名单。
(六)持续改进
1.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价反馈意见制定本单位持续改进方案。
2.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系、部和教师的持续改进工作的指导、跟踪及评价工作。
3.评价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并为教学单位评价结果的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咨询、指导与再评价。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及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内部评价机制建设工作,并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0〕50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内部评价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内工大 校发〔2020〕5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和人才培养质量内部评价机制实施细则,并于第4教学周周五(9月25日)下班前交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各教学单位推荐3-4位教师作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专家库成员。推荐教师要熟悉本科各教学环节工作,理解掌握最新的本科教育教学理念,认真负责,具有工作热情,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请将推荐名单(附件1)于9月10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3.各教学单位每学期遴选课程要综合考虑课程性质、任课教师、学生年级、专业等因素,在4学年的评价周期内确保各单位所开设课程和任课教师的全覆盖,并于第三教学周周三(9月16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参加初评课程信息登记表(附件2)反馈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lgl@imut.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明德楼315室。
联系人:梁海欧,田彩玲 电话:6577309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专家登记表
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初评课程信息登记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8日